1、地方政府忽视母岩品质,力推当地矿山收取资源费心切
在当前房地产萎缩,地产经济下滑的情况下,矿产资源费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大抓手。有些地方政府为赶上这一趟矿权开放时机和砂石骨料热浪,将一些不适合做砂石骨料的矿山进行矿权设计、出让。
2、砂石矿山是第三类矿产资源,重视程度不够,审查不严
勘探、设计及审查等单位认为砂石只是第三类矿产资源,其指标要求低,仅从地质角度评价岩石质量,缺乏砂石材料应用专业水平,提供的各种核查报告经不起应用端的专业推敲,岩石材料性能试验基本不涉及混凝土性能试验(力学性能、工作性能、耐久性能)验证。
3、缺乏判定砂石母岩质量指标的标准规范,已经或即将进入市场的不合格母岩矿山类别
某大型风化花岗岩矿已经开采运行3年有余,其砂产品云母含量高、“结构性粘土成分”含量高,对水和外加剂吸附性强、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损失快且大、配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低、在早先市场不饱和情况下,产品“畅销”过一段时期,被大量用于混凝土生产中,留下很多质量隐患,一旦爆发大事故,全部吐干利润只怕还不够赔的。
该类矿山随着市场不断饱和,未来不可期。很多母岩质量根本不适合做砂石骨料的矿山已经或即将通过审查,如强风化半风化母岩占比超过总储量50%的花岗岩矿山、富含凝灰岩、泥质灰岩、泥质板岩、页岩等矿山、软化系数较高的母岩、富含易被酸/碱/盐侵蚀成分的母岩,难以分采或没有提出有效的分采及选矿工艺,都被规划为砂石矿山。
且矿管部门还有一个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,勘察部门、设计单位编制的利用方案中,为了达到综合利用率指标,都把它们当作骨料开发利用,且普遍认为不能做粗骨料的母岩可以用来做细骨料(这是一个天大的认识误区),一头是要求矿产资源能用尽用(资源管理端),一头是产品质量百年大计(住建用户端),中间严重脱节,试想母岩质量不合格,怎能产出合格产品?
来源:中国砂石骨料网